伊斯兰强调的、父母应该承担的几项重要义务就是父母亲要爱子女,要养育子女。儿童有权利得到父母的保护,有权利学会拜主、顺主。前文提到,孩子出生以前已经有了自己的权利,真主也告诫人要保护自己和家人:

“信道的人们啊!你们当为自身和家属而预防那以人和石为燃料的火刑……”

(《古兰经》66:6)

无论生男生女,都是值得庆贺的事。伊斯兰为人们规定了欢迎新生儿进入家庭和社会的一些仪式和礼节。圣训规定的仪式,保证新生儿得到穆斯林社会的欢迎。然而,如果不举行这样的欢迎仪式和礼节,并不妨碍新生儿享受伊斯兰规定的各项权利。

这些仪式规定中包括父母或护理员为新生儿举办“塔哈尼克”,并为新生儿举办祈祷仪式。“塔哈尼克”的含义是把一块咀嚼的椰枣或甜食放进婴儿的嘴里。阿布·穆萨是穆圣的弟子(愿真主喜悦他)说:“我有了一个新生的男孩,把他抱到穆圣那里,穆圣给他起了名字叫易卜拉欣,给他喂了甜的东西,并祈求真主赐予他幸福吉祥。然后把孩子放在我的怀里。”[1]

伊斯兰著名学者脑维说,他出生的时候,父母给他喂了椰枣。如果找不到椰枣,可以用别的甜食替代。喂椰枣的人首先把椰枣嚼碎,使椰枣非常柔软,再放进婴儿的嘴里,这样婴儿能够轻松咽下。

念诵祈祷词(宣礼词)的人,首先在婴儿的右耳边轻轻念诵,接着在婴儿的左耳边念诵。孩子一来到世界上,首先听到是顺从独一真主的言辞。据传,有人看到穆圣给他的孙子右耳提念祈祷词[2],并给他起了一个吉祥的名字。名字很重要,一个人的姓名有一定的含义,并暗示这个人的信仰。孩子出生7日之后给他或她命名。但学者伊本·盖伊姆认为,“命名的时间宽泛”,也可以在孩子出生之后给他或她命名;或出生后第7日命名,或7日之前或之后都可以。[3]

一般来说,父亲可以给孩子命名,但有些学者主张父母一起协商为孩子命名为好。重要的是,要给孩子一个祥和吉庆的名字。例如阿卜杜拉、阿卜杜拉赫曼等。穆圣说:“你们中最吉祥的名字是阿卜杜拉(真主的仆人),还有阿卜杜拉赫曼(至仁主的仆人)。”[4]  也可以用历代圣人的名字给孩子命名,或者用走在正道上的祖先的名字来命名。穆圣给自己的儿子用先知易卜拉欣的名字命名,他说:“昨晚我的一个孩子出生,我给他用我的祖父的名字命名。”[5]

但禁止用真主的名字给孩子命名,例如海莱各(创造者)、恭都斯(最神圣的),或者除了真主之外不适宜给人命名的名字,例如,马利克·穆鲁克(万王之王)。同时禁止使用某人的奴仆等名字来命名,例如阿卜杜吴泽尔(吴泽尔的仆人,吴泽尔是神像名字)、阿卜杜克尔白(天房的仆人)、阿卜杜达尔(房屋的仆人)等等。

同时还禁止使用有恶意或消极否定的名字给孩子命名,也不能使用使人感到诧异或嘲弄人或使人尴尬的名字来命名。当然使用罪犯或暴君的名字命名也是不妥的。有些学者不喜欢以天使或《古兰经》章节的名字给孩子命名,名字具有一定的含义,这些含义会影响孩子未来的发展。因此为人父母者,要谨慎选择名字,给孩子一个适当的名字,这一点很重要。

还有一项仪式,伊斯兰教法做出了特别的强调,那就是孩子出生后,父母为孩子举行“阿格盖”仪式,即宰牲表示感谢真主。孩子出生后,一般情况下,家里宰杀一只或两只羊,宴请亲友和邻居,和大家一起分享孩子给他们一家带来的幸福。

虽然“阿格盖”不是必须履行的义务,但这个仪式包含许多益处。伊本·盖伊姆说:“‘阿格盖’是属于来到这个世界的、为孩子接近真主的牺牲,犹如真主用绵羊罚赎伊斯梅尔一样[6]。”同时,做“阿格盖”也是亲友们聚会的一次好机会。

还有一项为新生儿举办的仪式就是割礼,这一仪式对男孩子是必须的义务。穆圣说,五件事情是人的本性:一是割礼,二是剃发,三是拔除腋下毛,四是剪指甲,五是剪唇髭。[7]  这五件事能纯洁自身,是礼拜的条件,也包含着对真主的顺从。

《提尔米济圣训集体》辑录的一段圣训说,新生儿的头发被剃下后,施舍相当于头发重量的金子或银子[8],并按市场价把金银兑换成流通的同等价格的货币。

欢迎新生儿进入家庭或社会,其意义远远超过仪式本身。为儿童举行的仪式意在提醒信士,伊斯兰注重保护儿童权利。无论父母健在或去世,在现场或不在现场,也无论父母懂得孩子的权利与否,儿童的权利必须得到保障,他们必须有安全的生活环境,他们的权利受《古兰经》很圣训保护。下一章我们将要讨论儿童成长过程中的权利。

  1. 《布哈里圣训实录》、《穆斯林圣训实录》辑录。
  2. 《提尔密济圣训集》辑录。
  3. 《图合法特·茂路德》,111页。
  4. 《穆斯林圣训实录》辑录。
  5. 同上。
  6. 《图合法特·茂路德》,49页。
  7. 《布哈里圣训实录》、《穆斯林圣训实录》辑录。
  8. 《提尔米济圣训集》辑录。